首届中国书画艺术品大展
时间:2015-08-13 14:47 点击率:
热烈祝贺《人民书画院》成立暨“首届中国书画艺术品大展”征稿启事
为广大体制外艺术家着想的《人民书画院》己于今年7月25号在北京隆重成立。《人民书画院》隶属于文化部华夏文化遗产保护中心,是国家民政部批准的全国性组织。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专业书画院。
《人民书画院》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,坚持为服务人民,以人为本,贴近实际,贴近生活,贴近群众,努力满足人民多层次、多方面、多样化的中国传统文化需要,让广大人民共享中国传统文化发展成果,促进人民传统文化全面发展。《人民书画院》成立后受到广大艺术家的热烈欢迎,社会各界的赞赏和支持。被誉为代表广大人群众广大利益的书画院,美术界的《星光大道》 、 《中国好声音》……为展示《人民书画院》的实力,更好的吸收有才华而没有得到社会认可,知名度,美誉度不高的优秀艺术家进入书画院。《人民书画院》决定举办《首届中国书画艺术品大展》,为那些体制外的艺术家提供一个公开,公正,平等的竞争平台,展示他们们的艺术才华,百花齐放,促进我国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昌盛,推动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走向世界!同时也欢迎体制内的艺术家参加展览,或给与指导。
为民族振兴、文化发展、经济繁荣,在中央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,《人民书画院》决定面向海内外及全国书画、篆刻艺术、工艺美术品工作者和爱好者征集优秀作品,大展不唯年龄,不唯地域,不唯学历,凡美术事业的爱好者或追求者均可报名参加。同时欢迎海外,我国港,澳,台的艺术家报名参加。本次大展共分四个版块:国画版块、油画版块、书法篆刻版块、工艺美术版块。此次大展每人只限两张作品,尺寸不限。作品需达到一定水准,经本院艺委会评定后方可参加展览。《人民书画院》将在来稿中精选一些有才华,有潜力艺术家加入本院,进行培养,深造,包装,宣传,并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举行大规模的巡回展。来稿展出如果有收藏家收藏,本院将与作者具体商洽。《人民书画院》将以此次大展作为基础,联合国家有关单位评定我国美术界的大奖“人民奖”!此项大展与评奖每年主办一次。
主办单位:文化部华夏文化遗产保护中心
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研究院
人民书画院
承办单位:江苏绿钢集团
华夏长盛(北京)文化有限公司
《名家风采》杂志社
支持单位: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研究院学术委员会
评审委员会、书画委员会
中华民间藏品鉴定委员会
世界华人收藏家协会
中国东方艺术品研究院
中国东方电影艺术学院
中国传统文化人才认证指导委员会
香港中华慈善艺术家联会
一、作品要求:
1、国画作品:规格四尺或六尺整张(138cm*68cm-180cm*97cm)
书法作品:规格四尺或六尺整张(138cm*68cm-180cm*97cm)篆刻作品不超过四尺(138cm*68cm)
油画作品:规格不限
工艺美术:规格不限
2、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原作(不装裱)参加初评,注明:参赛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标题(需要译文者请附译文)、姓名(以身份证为准)、性别、身份证号、年 龄、电话、常用通讯地址、邮编、并交一寸相片2张和身份证复印件、简介100字内;送件须妥善包装并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,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。
3、参展作品一律为原始真实创作,如发现作者使用高仿作品参评,将在三年内拒绝此作者参加我院主办的任何展览活动。
4、举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展示、研究、摄影、录像、出版及宣传权、收藏等所有权。凡送作品参评、参展作者均视为已同意此约定。
二、组织评审时间:
有人民书画院书画委员会、评审委员会、学术委员会以及全国书法名家组成本次评委会,制定评审细则,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,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。评审工作于2015年10月10日份举行,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,及时公布评审结果。
三、时间要求:
1、征稿时间:2015年8月8日至2015年10月10日,以当地邮戳为准。
2、大展时间:2015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
3、颁奖时间:2015年10月18日
四、投稿及大展地址:
大展地址:北京朝阳区通惠河南街1109号文化部《艺术市场》美术馆。载稿日期:即日起至2015年10月10日
投稿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林萃路12号,《人民书画院》秘书处
联系电话:010-64865562 13910449081 18611726803
联 系 人:赵先生 娄小姐
邮 编:100083
五、大展官网 http:rmshy.org
热烈祝贺《人民书画院》成立暨“首届中国书画艺术品大展”同时征集总冠名权及协办单位
人民书画院
二零一五年八月九日